汽車零件HTS稅則分類:第87章與原產地規則
如何依HTS第87章為汽車零件做稅則分類。USMCA 75%區域價值成分規則、Section 232的影響,以及汽車進口最常見的分類錯誤。
Chen Cui· Co-Founder of GingerControl· 閱讀約 2 分鐘
審核人: Michael Weick, LCB / CCS
Customs compliance manager with 42 years of experience (ex Subaru of America, Merck, and Motorola).
汽車零件在HTS下該怎麼分類?
汽車零件在美國進口稅則(HTS)下的分類,取決於這項零件是否專為機動車輛設計、它究竟是「零件」還是「附件」,以及它的基本特徵究竟屬於汽車類,還是完全歸屬另一個章別。多數汽車零件落在HTS第87章,具體是8707節、8708節與8714節,但相當一部分裝在車上的零件,其實該歸入其他章別:第85章的電機零件、第40章的橡膠軟管和密封件、第70章的玻璃,以及第73章的緊固件。這個界定判斷得對不對,是汽車進口人最關鍵的分類判斷,因為它決定了基礎稅率、是否落入Section 232汽車零件的課徵範圍,以及能否適用USMCA優惠關稅待遇。
為什麼汽車零件分類比其他產品更複雜?
汽車零件比多數工業產品更難分類,因為同一個實體零件,會因為它是否為車輛專門設計、是作為OEM零件出售還是作為售後市場替換零件,或是被用在非車輛的場景,而落到不同的HTS節別。一個專為引擎缸體設計的橡膠墊圈,歸入8708節,作為機動車輛零件;同一個墊圈,如果同樣適用於車輛和工業幫浦,就可能歸入第40章,作為橡膠製品。這種雙重用途的模糊地帶,正是多數分類錯誤的高發區,也是CBP稽核時最愛盯的地方。
重點摘要: 汽車零件分類以第87章為核心,但第87章與其他章別(85、40、70、73、84)之間的界線,才是錯誤的高發區。專為機動車輛設計的零件歸入8708節。具兩用性質的零件,則依一般解釋規則(GRI)判定基本特徵後歸類。Section 232汽車關稅對乘用車與特定汽車零件加徵25%附加稅,疊加在基礎稅率之上。USMCA要求車輛達到75%區域價值成分(RVC),零件則適用各自的原產地規則,而你賦予的分類結果,直接決定適用哪一條USMCA原產地規則。GingerControl的HTS稅則分類研究員與關稅計算器可以處理這整套複雜度:用GRI邏輯做反覆分類、引用CROSS裁示先例,並算出包含Section 232汽車條款在內的完整關稅疊加。
最後更新:2026年4月
HTS第87章對車輛與汽車零件是怎麼劃分的?
HTS第87章涵蓋「鐵道及電車道車輛以外的車輛,及其零件與附件」。這一章遵循一套邏輯層級:先是整車,再來是車身,然後才是零件與附件。理解這套結構很重要,因為節別決定基礎稅率,而這一章內部的稅率差異其實不小。
第87章結構:汽車進口人該留意的關鍵節別
| HTS節別 | 描述 | 最惠國基礎稅率 | 重點說明 |
|---|---|---|---|
| 8701 | 曳引車(含半掛車用之道路曳引車) | 免稅至4% | 農用曳引車通常免稅 |
| 8702 | 載運10人以上之機動車輛(客車) | 2% | 包括市區公車、長途客運、校車 |
| 8703 | 載人機動車輛(轎車、SUV) | 2.5% | 乘用車的核心節別,電動車也歸入此節 |
| 8704 | 載貨機動車輛(卡車) | 25% | 俗稱「雞稅」,自1964年起對輕型卡車課徵25% |
| 8705 | 特種用途機動車輛(消防車、吊車、混凝土攪拌車) | 免稅至4% | 依功能歸類,而非依底盤 |
| 8706 | 已裝妥引擎之底盤 | 免稅至4% | 有引擎但無車身之底盤 |
| 8707 | 機動車輛車身(含駕駛室) | 免稅至4% | 車身、駕駛室、外殼 |
| 8708 | 機動車輛(8701至8705)之零件及附件 | 免稅至6% | 主要的汽車零件節別,涵蓋範圍極廣 |
| 8711 | 機車及附輔助發動機之腳踏車 | 免稅至2.4% | 包括電動機車 |
| 8714 | 機車及腳踏車之零件及附件 | 免稅至10% | 相當於8708節在兩輪車上的對應節別 |
多數汽車零件的分類判斷都發生在8708節。它涵蓋「8701至8705節機動車輛之零件及附件」,範圍從煞車來令片、懸吊臂到水箱和方向柱,幾乎無所不包。但這個節別看似簡單,實際上並非如此。適用於第86至89章(第十七部)的第十七部類注二,以及第87章章注三,訂定了一系列關鍵的排除規則,會把不少與車輛相關的零件劃到其他章別。
第十七部類注二(a) 規定,硫化橡膠製品(硬質橡膠除外,歸入第40章)、皮革或再生皮革製品(歸入第42章),以及塑膠製品(歸入第39章),即便可「識別為供車輛使用」,也不歸入第十七部。這代表一條專為汽車引擎設計的橡膠正時皮帶,應歸入第40章,而不是8708節。
第十七部類注二(e) 排除了8401至8479節所列的機器及器具與其零件,也就是說,引擎(8407/8408)、幫浦(8413)、壓縮機(8414)與軸承(8482/8483),即便是專為機動車輛設計,也歸入第84章。
GingerControl的HTS稅則分類研究員依循GRI邏輯,在給出分類結果前會先提出釐清問題,產出的是有憑有據、扎根於類注、章注與相關CROSS裁示的可供稽核報告。對汽車零件而言,這道反覆確認的流程尤其重要,因為第十七部的排除規則,往往和多數進口人的直覺判斷正好相反。
零件和附件有什麼差別,為什麼這個差別很重要?
在8708節之內,稅則條文對「零件」和「附件」做了區分,這個差別看似只是文字上的細微差異,實際卻會帶來實實在在的分類與稅率後果。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透過裁示與判例,發展出一套兩步測試,用來判斷某個零組件究竟是零件還是附件:
零件是車輛能正常運作所不可或缺的組件。少了它們,車輛就無法照設計功能運轉。例如煞車碟盤、引擎腳、變速箱齒輪與傳動軸。零件是車輛機械系統或結構系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是補強或增添車輛功能,但並非車輛基本運作所必需的組件。少了它們,車輛照樣能開。例如腳踏墊、行李架、鍍鉻飾條與娛樂系統的固定架。附件是提供便利性、保護性或美觀性的選配項目。
分類的實際後果是,零件和附件都可能歸入8708節,但具體子目,也就是稅率,可能不同。更重要的是,一旦某個品項被認定為附件而不是零件,它被劃到第87章之外的機率也更高。一條裝飾性鍍鉻飾條,可能作為附件歸入8708節,但如果它不足以「可識別地」專供機動車輛使用,CBP也可能主張它應歸入第73章的卑金屬製品,或第39章的塑膠製品。
汽車零件常見的分類陷阱
| 零件 | 常被誤用的編碼 | 正確編碼 | 原因 |
|---|---|---|---|
| 橡膠正時皮帶 | 8708.99(車輛零件,其他) | 4010.39(硫化橡膠傳動帶) | 第十七部類注二(a)排除硫化橡膠製品 |
| 車輛空調壓縮機 | 8708.99(車輛零件,其他) | 8414.30(冷凍設備用壓縮機) | 第十七部類注二(e)排除第84章機械 |
| 汽車滾珠軸承 | 8708.99(車輛零件,其他) | 8482.10(滾珠軸承) | 第十七部類注二(e)排除軸承,不論是否為車輛專用設計 |
| 擋風玻璃 | 8708.29(車身零件,其他) | 7007.11或7007.21(強化或膠合安全玻璃) | 第十七部類注二(b)排除第70章玻璃製品 |
| LED頭燈總成 | 8708.29(車身零件,其他) | 8512.20(機動車輛用照明設備) | 第85章有專門涵蓋車輛照明的節別 |
| 塑膠儀表板護蓋 | 8708.29(車身零件,其他) | 3926.30(傢俱、車身等用塑膠配件) | 第十七部類注二(a)排除塑膠製品 |
| 售後市場鋁圈 | 8708.70(車輪及其零件) | 8708.70(車輪及其零件) | 分類正確,專供車輛使用,未被任何類注排除 |
| 引擎(內燃機) | 8708.99(車輛零件) | 8407.34(火星塞點火式引擎,排氣量逾1000cc) | 第十七部類注二(e)排除引擎,第84章優先適用 |
這些不是罕見的邊緣案例,而是代表汽車產品最常出現的一批誤分類。CBP的CROSS裁示資料庫收錄了數千筆汽車零件分類裁示,其中很多都圍繞著第十七部的排除性類注展開。2019年的一則裁示(HQ H298740)把一項汽車橡膠軟管總成,從8708節改歸為第40章,導致稅率不同,適用的USMCA原產地規則也隨之改變。
GingerControl在分類過程中同步查閱汽車零件相關的CROSS裁示先例,讓進口人在報單申報前就能預判CBP可能採取的立場。這對那些介於第87章和被排除章別之間灰色地帶的零件尤其有價值。
什麼是Section 232汽車零件關稅?
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條,也就是50%鋼鋁關稅所依據的同一項授權,如今也被用於汽車整車和汽車零件。美國商務部在2019年2月完成對汽車進口的調查,認定汽車進口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理由是汽車產業對美國製造能力、研發投入與國防相關技術的重要性[1]。
第10908號總統公告(2025年4月3日起生效)對歸入HTS 8703節的乘用車加徵25%關稅[2]。這項關稅適用於所有進口的乘用車、SUV、跨界車與輕型卡車,不論原產國為何,包括來自USMCA成員國加拿大與墨西哥的車輛,只是會有特定的含量調整規則。
對汽車零件而言,Section 232關稅自2025年5月3日起生效,涵蓋一份明確的零件清單,包括引擎及引擎零件、變速箱與動力系統零件、電機零件,以及車身和底盤零件[3]。這25%的關稅,是疊加在基礎稅率、Section 301關稅或Section 122附加稅之上額外課徵的。
Section 232汽車零件關稅疊加範例:來自日本的變速箱總成
| 關稅層 | 稅率 | 依據 |
|---|---|---|
| 最惠國基礎稅率(HTS 8708.40) | 2.5% | HTS第87章 |
| Section 232(汽車) | 25% | 1962年貿易擴展法 |
| Section 122附加稅 | 10% | 1974年貿易法 |
| 有效關稅合計 | 37.5% | 無 |
對來自中國的汽車零件而言,疊加幅度更為驚人,25%的Section 301關稅會疊加在基礎稅率與Section 232之上,10%的Section 122附加稅還會再疊一層。一項來自中國的煞車總成,綜合稅率可能達到完稅價格的約62.5%(基礎稅率約2.5%加Section 232汽車關稅25%加Section 301關稅25%加Section 122附加稅10%)。
GingerControl的關稅計算器覆蓋200多個國家的完整美國關稅疊加:基礎稅率、Section 232、Section 301與Section 122附加稅。對汽車進口人來說,這代表一次查詢就能看到任一汽車零件依HTS編碼與原產國計算出的完整稅負,包括很多通用型計算器目前還沒涵蓋到的Section 232汽車關稅層。
USMCA的75%區域價值成分規則如何影響汽車零件分類?
《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於2020年7月1日取代NAFTA生效,引入了美國所有貿易協定中最嚴格的汽車原產地規則。車輛或汽車零件要適用USMCA優惠關稅待遇(通常是零關稅),必須滿足區域價值成分(RVC)要求,門檻比NAFTA高出不少。
USMCA汽車區域價值成分要求
| 產品類別 | NAFTA RVC要求 | USMCA RVC要求 | 生效時間 |
|---|---|---|---|
| 乘用車(8703) | 62.5% | 75% | 2023年7月1日(自2020年起分階段實施) |
| 輕型卡車(8704) | 62.5% | 75% | 2023年7月1日 |
| 核心零件(引擎、變速箱、車身/底盤、車軸、懸吊、轉向系統、先進電池) | 62.5% | 75% | 2023年7月1日 |
| 主要零件(觸媒轉化器、馬達、變流器等指定零件) | 62.5% | 70% | 2023年7月1日 |
| 補充零件(其餘汽車零件) | 62.5% | 65% | 2023年7月1日 |
| 鋼鋁含量要求 | 無要求 | 生產商採購之鋼鐵與鋁材,須有70%為原產 | 2023年7月1日 |
| 勞動價值成分(LVC) | 無要求 | 車輛價值的40%至45%須來自時薪16美元以上的高薪製造環節 | 2023年7月1日 |
RVC可以用兩種方法計算:淨成本法或交易價值法。淨成本法(RVC = [(NC − VNM) / NC] x 100,其中NC為淨成本,VNM為非原產材料價值)是汽車產品的強制計算方法。多數汽車生產商採用淨成本法,因為它把促銷費用、權利金與運費等成本從分母中排除,通常能算出較高的RVC百分比。
為什麼分類會影響USMCA判定: 你為某項汽車零件指定的HTS編碼,決定了適用哪一條USMCA產品專屬原產地規則。歸入8708節(機動車輛零件)的零件,必須滿足上述汽車專屬RVC門檻。但同一項零件,如果正確歸入第40章(橡膠)、第84章(機械)或第85章(電機),可能適用一條不同、且門檻可能更寬鬆的產品專屬規則。這不是在鑽漏洞,而是要適用與正確分類相對應的正確原產地規則。錯誤的HTS編碼會導向錯誤的USMCA規則,可能導致一項本該成立的主張被駁回,也可能導致一份不成立的原產地聲明被誤判為成立。
舉例來說,一條正確歸入4009節(硫化橡膠管及軟管)的橡膠冷卻水管,必須滿足第40章的原產地規則,通常要求原料經歷章外的稅則歸類改變。同一條軟管如果被誤歸入8708節,就得滿足65%至75%的汽車零件RVC要求,這是完全不同的測試,可能得出不同的判定結果。
GingerControl的反覆分類流程,確保先給出正確的HTS編碼,再由此確定適用的USMCA原產地規則。這個順序很重要,是分類決定原產地規則的適用,而不是反過來。
多功能汽車零件該怎麼分類?
現代車輛越來越常使用整合零件,把過去由多個獨立零件承擔的功能整合在一起。一套車載娛樂系統包括顯示螢幕(第85章)、GPS導航(第90章)、喇叭(第85章),以及車輛介面模組(可能歸入第87章)。一個組合式感測器單元,可能把倒車影像、停車感測器與盲點雷達整合進同一個外殼。這類多功能零件帶來分類難題,因為它們橫跨多個可能適用的節別。
一般解釋規則(GRI)提供了解決這個問題的框架。**GRI 3(b)**規定,由不同材質或零組件構成的複合商品,應依賦予其「基本特徵」的材質或零組件歸類。對一個組合式倒車影像加停車感測器單元來說,基本特徵分析要問的是:哪一項主要功能真正驅動了消費者的購買決策?如果影像功能占主導,產品可能歸入8525節(含攝影功能的傳輸設備)。如果停車感測器功能占主導,則可能適用8512節(車輛用電氣訊號設備)。如果兩者都不占主導,**GRI 3(c)**規定按數字排序最靠後的節別歸類。
當GRI 3(b)無法解決分類問題時,也就是找不出哪一項功能能賦予產品基本特徵時,**GRI 3(c)**作為最終判定規則介入。這條機械式規則有時會產生違反直覺的結果。一個整合了雷達、攝影機與處理功能的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模組,最終可能歸入相互競爭的節別中數字最大的那一個,不論進口人或製造商認為哪項功能才是主要功能。
GingerControl的HTS稅則分類研究員依序套用GRI邏輯,從GRI 1(節別文字及類注、章注)開始,只有在前面的規則無法解決分類時,才依序進入GRI 2到GRI 6。對多功能汽車零件,分類引擎會找出相互競爭的節別,依產品的功能描述評估基本特徵,並在分類報告中記錄完整的GRI分析過程。這份分析形成的稽核留痕,正是CBP在評估進口人是否盡到分類合理注意義務時所看重的證明。
汽車零件HTS分類的常見錯誤
除了前面提到的第十七部排除性錯誤,汽車進口人還經常在另外三個地方出錯:
一、把8708節和它底下的子目搞混。 8708節在10碼層級下有超過50個子目。正確判定應歸入8708節的進口人,往往會選錯子目,比如把轉向零件歸入8708.99(其他零件),而不是更準確的8708.94(方向盤、轉向柱與轉向器)。「其他」這類兜底子目,只應在沒有更具體的子目適用時才用。CBP會經常性地重新分類那些子目直接落入8708.99的報單,而實際上存在更具體的子目可用。
二、對售後市場零件和OEM零件做差別待遇。 HTS本身並不區分OEM零件和售後市場零件的分類。一片煞車來令片,不論是整車廠生產的,還是獨立的售後市場供應商生產的,都歸入同一子目。有些進口人誤以為售後市場零件享有不同的待遇,實際並非如此。分類依據是商品本身,而不是誰製造了它、它處在供應鏈的哪個環節。
三、誤用「通用零件」規則。 第十五部類注二與第十七部類注一(g)對「通用零件」做了定義,也就是像螺絲、螺栓、螺帽、彈簧、墊圈這類跨行業通用的標準化物品。即便這些物品是專門為汽車用途銷售的,也應依其材質所屬章別歸類(鋼製緊固件通常歸入第73章),而不是歸入第87章。一顆汽車級六角螺栓應歸入7318節,而不是8708節,不論包裝或行銷方式如何。
GingerControl在分類過程中,透過比對第十七部類注、「通用零件」定義與子目具體性規則,來檢查商品描述,藉此在最終分類前標出這些常見錯誤。
常見問題
哪個HTS章別涵蓋汽車零件?
多數汽車零件歸入HTS第87章,具體是8708節,涵蓋「8701至8705節機動車輛之零件及附件」。但一大批車輛相關零件,包括引擎、壓縮機、軸承、橡膠軟管、玻璃、塑膠製品與電氣照明設備,都被第十七部的類注排除在第87章之外,應歸入各自所屬的材質或功能章別。GingerControl的HTS稅則分類研究員會先套用類注和章注,再決定是否落入第87章。
Section 232適用於汽車零件嗎?
適用。2025年的總統公告將Section 232國安關稅延伸至8703節下的乘用車,稅率25%,隨後又延伸至一份明確的汽車零件清單,包括引擎、變速箱、動力系統零件、電機系統與車身/底盤零件。這25%的Section 232汽車關稅,是疊加在基礎稅率和其他關稅層之上的。GingerControl的關稅計算器在每一次計算涉及的汽車HTS編碼時,都會納入Section 232汽車條款。
USMCA對汽車零件的區域價值成分要求是多少?
USMCA要求車輛與核心零件(引擎、變速箱、車身/底盤)達到75%區域價值成分,主要零件70%,補充零件65%,且全部採淨成本法計算。這些門檻明顯高於NAFTA的62.5%要求。適用哪一檔RVC,取決於該零件的HTS分類。GingerControl的分類結果會標明每項已分類汽車零件適用的USMCA產品專屬規則。
一項可能歸入第87章或第85章的零件,該怎麼判斷?
先套用第十七部的類注。如果該零件是第85章某個具體節別涵蓋的電機或設備,比如照明設備(8512)、點火設備(8511)或音響設備(8518至8527),不論其汽車用途如何,都應歸入第85章。只有那些沒有被其他任何具體節別涵蓋、且專供或主要供機動車輛使用的零件,才歸入8708節。GingerControl會自動套用這套判定順序,並記錄完整的推理過程。
HTS會區分OEM汽車零件和售後市場零件嗎?
不會。美國進口稅則依商品本身分類,而不管製造者是誰,或它在供應鏈中處於什麼位置。規格相同的OEM煞車碟盤和售後市場煞車碟盤,會得到相同的HTS分類。OEM與售後市場的區分,對關稅分類而言並不重要。GingerControl依物理特徵、材質構成與功能為汽車零件分類,而不是依品牌或來源。
汽車零件分類如何影響USMCA資格判定?
指定給某項汽車零件的HTS編碼,決定了適用哪一條USMCA產品專屬原產地規則。歸入8708節的零件,必須滿足汽車專屬的RVC門檻(65%至75%)。同一零件如果正確歸入第40、84或85章,可能適用一條不同的規則,通常是稅則歸類改變規則,而不是RVC要求。誤分類因此不只影響稅率,還可能使一項本應成立的USMCA優惠主張被駁回,或使一項不成立的主張被誤判為成立。GingerControl會在做USMCA分析之前,先確保分類的準確性。
GingerControl能處理多功能汽車零件嗎?
可以。GingerControl的反覆分類流程,會為複合或多功能零件依序套用GRI 1到GRI 6。當一款產品橫跨多個可能適用的節別時,比如一個整合了影像和導航功能的一體化單元,分類引擎會依GRI 3(b)評估基本特徵,並記錄完整分析過程。最終產出的分類報告包含GRI推理過程,形成能證明合理注意義務的可供稽核記錄。
汽車零件最常見的分類錯誤有哪些?
最常見的錯誤包括:(1)在第十七部的類注已經把某零件排除到第40、70、73、84或85章的情況下,仍將其歸入8708節;(2)在存在更具體子目時,仍使用「其他零件」這個兜底子目(8708.99);(3)對售後市場零件和OEM零件做差別待遇;(4)把螺栓、緊固件這類「通用零件」歸入8708節,而不是依其材質所屬章別歸類。GingerControl會在分類過程中檢查這四類錯誤模式,並在報單申報前標出潛在的誤分類。
遇到複雜的汽車零件分類問題? GingerControl的HTS稅則分類研究員會套用GRI邏輯、引用CROSS裁示先例,並核對第十七部的排除性類注,接著算出包含Section 232汽車關稅、Section 301與Section 122附加稅在內的完整關稅疊加。在你的下一批貨物通關之前,先拿到一份可供稽核的分類結果和關稅估算。
參考資料
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進口汽車及汽車零件對國家安全的影響》,2019年2月。該調查認定,汽車進口因該產業在研發、製造業就業與國防相關技術中的作用而威脅國家安全。
第10908號總統公告,《調整進口至美國之汽車及特定汽車零件》,2025年3月。對HTS 8703節下的乘用車加徵25%關稅,自2025年4月3日起生效。
總統公告(汽車零件),2025年。將Section 232關稅延伸至特定汽車零件類別,自2025年5月3日起生效。涵蓋零件包括引擎、變速箱、動力系統零件、電機零件與車身/底盤零件。
《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第4章,原產地規則,及附件4-B附錄,汽車產品專屬原產地規則。訂定車輛與核心零件75%區域價值成分,主要零件70%,補充零件65%,至2023年7月1日前分階段落實。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美國進口稅則》,第87章,鐵道及電車道車輛以外之車輛及其零件與附件,第十七部類注。https://hts.usitc.gov/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ROSS(海關裁示線上查詢系統)。汽車零件分類相關裁示,包括HQ H298740(橡膠軟管總成)、NY N304521(多功能車輛零件)及相關裁示。https://rulings.cbp.gov/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DataWeb,HTS第87章及汽車零件子目的美國進口統計數據。https://dataweb.usitc.gov/
最後更新: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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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 Cui
Co-Founder of Ginger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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