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進口指南:美國進口商實際須負擔的通關費用與關稅稅率

美國對日本進口商品課稅指南:Section 122附加關稅、鋼鋁與汽車的Section 232、美日框架協議,並附到岸成本試算範例。

Chen Cui

Chen Cui· Co-Founder of GingerControl· 閱讀約 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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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Michael Weick, LCB / CCS

Customs compliance manager with 42 years of experience (ex Subaru of America, Merck, and Motorola).

美國進口商對日本商品須負擔哪些關稅?

美國進口商從日本進口商品,須負擔最惠國基礎稅率,部分產品另須負擔Section 232關稅:鋼鐵、鋁與銅為50%,汽車與汽車零件依美日框架協議適用合計15%的稅率。2026年7月底發生兩項重大變化:10%的Section 122附加關稅已於2026年7月24日,依其法定150天期限屆滿而到期,而日本則首度開始適用Section 301關稅。

主要資料來源:聯邦公報,執行美日協議之14345號行政命令,當中訂定日本進口商品的Section 232汽車稅率結構與框架關稅。

日本是否仍比中國便宜?

一般而言仍是如此,但差距已於2026年7月縮小,過去的簡單算法已不再適用。日本現在也因強迫勞動行動而開始適用Section 301,因此已不再是「中國有Section 301、日本沒有」這麼單純的比較。

日本適用的稅率為淨最惠國稅率12.5%,並非額外疊加:若產品的最惠國稅率低於12.5%,Section 301關稅會補足差額至12.5%;若最惠國稅率已達12.5%以上,則Section 301關稅為零。中國的強迫勞動稅率同樣是12.5%,但這是疊加在中國原有的清單一至4A關稅(7.5%至25%)之上,而日本並無這層負擔。日本商品通常仍較便宜,但省下的幅度如今僅相當於清單一至4A的稅率差距,而非整個Section 301的稅負。


日本是美國第六大貿易夥伴。2025年美國自日本進口商品總額達1,460億美元,集中於汽車、汽車零件、機械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與電子產品。相較中國,日本商品的關稅結構相對單純(無Section 301),但美日框架協議為汽車產業設立了獨特的關稅結構,而後IEEPA時代的轉換也帶來新的複雜性。

本文將完整說明適用於日本進口商品的每一層關稅,涵蓋現行稅率、最高法院裁決的影響,以及實際試算範例。

最後更新:2026年3月

美日框架協議帶來哪些改變

2025年7月,美國與日本宣布一項雙邊框架協議。此協議透過14345號行政命令於2025年9月執行,依IEEPA授權對多數日本進口商品訂定15%的基準對等關稅。

隨後,2026年2月20日,最高法院裁定所有IEEPA關稅違法。日本原適用的15%IEEPA對等稅率因此失效,改由適用於所有國家的10%Section 122全球附加關稅取代。

未受最高法院裁決影響、仍持續適用的項目:

  • 日本鋼鐵、鋁、銅與汽車的Section 232關稅(依獨立法源課徵,持續完全適用)
  • 日本的投資承諾(對美國策略產業投資5,500億美元、每年採購80億美元美國農產品、每年採購70億美元美國能源)
  • 航太豁免(受WTO民用航空器貿易協定規範的民用飛機及零件持續免稅)

未能存續的項目:

  • 15%的IEEPA對等關稅稅率(改由10%Section 122取代)
  • 依框架協議、透過IEEPA稅則號別實施的國別下限機制與產品豁免項目

正如ING分析師所指出,由於日本原有的IEEPA稅率本就相對溫和,此次關稅重整對日本帶來的助益有限。一般商品的稅率由15%調降至10%,幅度不算大,而日本最大出口品類(汽車)的Section 232關稅則維持不變。

日本進口商品的關稅如何疊加(現行稅率)

以下為截至2026年3月,日本商品的現行關稅結構:

產品類別 最惠國基礎稅率 Section 232 Section 122 Section 301 合計稅率
乘用車 2.5% 12.5%(合計15%) 豁免 15%
汽車零件(多數) 0至4% 調整至合計15% 豁免 15%
鋼鐵製品 依產品而異 50% 豁免 最惠國稅率加50%
鋁製品 依產品而異 50% 豁免 最惠國稅率加50%
銅製品 依產品而異 50% 豁免 最惠國稅率加50%
機械(第84章) 0至6% 10% 最惠國稅率加10%
電子產品(第85章) 0至8% 10% 最惠國稅率加10%
半導體製造設備 0至3% 10% 最惠國稅率加10%
民用飛機及零件 0% 豁免 豁免 0%
藥品(學名藥) 依產品而異 可能豁免 依情況而異

重點如下:

  • **日本現已納入Section 301適用範圍。**自2026年7月24日美東時間凌晨零時零一分起,USTR依強迫勞動調查對60個經濟體(含日本)課徵Section 301關稅(91 FR 47318)。日本適用的稅率為淨最惠國稅率12.5%,該公告附件一及附件二第A部分列有豁免項目,包括已受Section 232規範的商品。
  • **Section 122已經到期。**這項10%附加關稅已於2026年7月24日,依19 U.S.C. 2132所定的150天法定期限屆滿而終止,目前已不再構成任何進口商品的成本層級。
  • **汽車關稅上限為15%。**依框架協議(其法源依據為Section 232,未受最高法院裁決影響),日本乘用車與汽車零件的最惠國稅率加Section 232合計稅率為15%。若最惠國稅率本身已達15%以上,則不再額外課徵Section 232關稅。

日本主要進口品的最惠國稅率為何?

日本輸美主要出口品類的最惠國稅率多屬中等水準:

產品 HTS章別 一般最惠國稅率 額外關稅 備註
乘用車 第87章 2.5% Section 232至合計15% 框架協議稅率
汽車零件 第87章 0至4% Section 232至合計15% 框架協議稅率
營建機械 第84章 0至2.5% Section 122:10% 挖土機、推土機等
半導體製造設備 第84章 0至2.4% Section 122:10% 日本主要出口品項
電子零組件 第85章 0至3.9% Section 122:10% 電容器、連接器等
光學儀器 第90章 0至6.6% Section 122:10% 鏡頭、相機等
橡膠輪胎 第40章 0至4% Section 122:10% Bridgestone等品牌
藥品 第30章 0% Section 122:10%(或可豁免) 學名藥可能豁免
鋼鐵製品 第72至73章 0至5% Section 232:50% 可豁免Section 122

就非汽車、非金屬類產品而言,日本商品的合計稅率一般為最惠國稅率(0至6%)加Section 122的10%,合計約10%至16%,遠低於中國同類產品(最惠國稅率加25%Section 301加10%Section 122,合計35%至45%)。

實際範例:日本電子產品與中國電子產品的比較

以下比較同一產品分別從日本與中國進口的差異。產品:工業伺服馬達(HTS 8501.52),完稅價格10萬美元,海運進口。

從日本進口:

關稅層級 稅率 金額
最惠國基礎稅率 3.3% $3,300
Section 301 0%(不適用) $0
Section 122 10% $10,000
MPF 0.3464% $346.40
HMF 0.125% $125.00
合計 $13,771.40

實際稅率:13.77%

從中國進口:

關稅層級 稅率 金額
最惠國基礎稅率 3.3% $3,300
Section 301(清單一) 25% $25,000
Section 122 10% $10,000
MPF 0.3464% $346.40
HMF 0.125% $125.00
合計 $38,771.40

實際稅率:38.77%

改從日本採購,單一批10萬美元的貨物就能省下2.5萬美元,這完全來自Section 301的差異。對於中國清單一或清單三產品(Section 301稅率25%),改採日本供應商可完全省下這一整層關稅。

GingerControl的關稅試算工具可讓您即時完成這類跨國並列比較,涵蓋200多個國家。輸入HTS稅則號別,即可在同一畫面看到日本、中國、越南、墨西哥或其他任何原產國的完整關稅結構。

Section 232是否適用於所有日本鋼鋁產品?

是的。日本鋼鋁的Section 232關稅維持在50%,與多數國家適用的稅率相同。美日框架協議並未為日本鋼鋁提供豁免或關稅配額(不同於英國與歐盟的安排)。框架協議的行政命令明確指出,日本鋼鐵、鋁與銅產品的Section 232關稅維持現行稅率不變。

這意味著日本鋼鐵須負擔最惠國稅率加50%的Section 232關稅,但可豁免10%的Section 122附加關稅(Section 232產品可排除在Section 122之外)。

對於採購鋼鋁產品的進口商而言,原產國的重要性已不如以往,因為多數國家目前一律適用50%的稅率,唯一例外是英國,依其雙邊協議適用25%的優惠稅率。

日本汽車適用什麼樣的關稅?

日本汽車在框架協議下享有特別待遇。依該行政命令規定:

  • 若日本車輛的最惠國稅率已達15%以上,則不再額外課徵Section 232關稅(最惠國稅率本身即已滿足15%門檻)
  • 若最惠國稅率低於15%(多數乘用車的最惠國稅率為2.5%),則以Section 232補足差額,使合計稅率達到15%整

也就是說,日本乘用車(最惠國稅率2.5%)須額外負擔12.5%的Section 232關稅,合計15%。輕型卡車(最惠國稅率25%,俗稱「雞稅」)則維持既有的25%最惠國稅率,不再額外課徵Section 232關稅。

在框架協議實施前,日本汽車須在最惠國稅率之外,再負擔25%的Section 232關稅。此協議降低了實際汽車關稅,也讓稅負結果更具可預測性。

適用Section 232的汽車與汽車零件可豁免Section 122附加關稅,因此對多數日本車輛而言,15%即為總稅率。

GingerControl的關稅試算工具涵蓋完整的美國關稅結構:基礎稅率、Section 232、Section 301、第99章及Section 122附加關稅,適用於200多個國家。您可比較日本與任何其他採購來源國的稅負差異,稅率並會依日期自動調整。

Section 122於2026年7月24日到期後會發生什麼事?

對日本進口商品而言,Section 122到期意味著非Section 232產品的10%附加關稅將取消,一般日本商品將回歸僅適用最惠國稅率(通常為0%至6%),創下多年來最低的關稅負擔。不過:

  • 鋼鐵、鋁、銅與汽車的Section 232關稅,不受Section 122是否到期影響,持續適用
  • 2026年3月啟動的新一輪Section 301調查,可能對包括日本在內的產品課徵新關稅(USTR已對16個以上經濟體,包括日本,啟動調查)
  • 政府可能尋求國會延長Section 122

進口商應同時模擬至少兩種情境,並分別建立成本推估。

常見問題

日本與美國之間有自由貿易協定嗎?

沒有。美日之間並無全面性的自由貿易協定。2019年的《美日貿易協定》(USJTA)僅涵蓋有限的農業與數位貿易條款。2025年的框架協議雖訂定了關稅稅率,但並非自由貿易協定。日本是CPTPP的成員國,但美國並未加入。由於缺乏自由貿易協定,日本商品無法享有優惠稅率或MPF豁免。

日本進口商品須負擔Section 301關稅嗎?

目前仍以中國原產商品為主。日本原本並無Section 301關稅曝險,這也是日本整體稅負遠低於中國同類產品的主要原因。不過,如前文所述,日本自2026年7月24日起已因強迫勞動行動而開始適用12.5%的淨最惠國Section 301關稅。

目前從日本進口汽車到美國須負擔多少關稅?

依美日框架協議,日本乘用車須負擔合計15%的關稅(2.5%最惠國稅率加12.5%Section 232補足額)。輕型卡車則維持既有的25%最惠國稅率(俗稱「雞稅」),不再額外課徵Section 232關稅。這些稅率不受Section 122附加關稅影響,因為Section 232產品可獲豁免。

從日本進口與從南韓進口相比如何?

兩國適用的關稅待遇大致相近:皆無Section 301(直至2026年7月24日前)、Section 122為10%、金屬與汽車皆適用Section 232。不過,南韓與美國另訂有自身的貿易框架協議(《韓美自由貿易協定》,KORUS),對符合資格的商品提供優惠稅率與MPF豁免,日本則無同等待遇。對於符合KORUS資格的產品而言,南韓的到岸成本可能低於日本。

我在2025年進口日本商品時已繳納的IEEPA關稅,可以申請退稅嗎?

有可能。最高法院的裁決溯及既往地宣告IEEPA關稅違法。在2025年8月7日至2026年2月24日期間,就日本進口商品繳納IEEPA關稅的進口商,可能符合退稅資格。國際貿易法院已下令CBP建立退稅機制,但相關程序仍在陸續完善中。建議諮詢報關行或貿易律師,了解申請退稅的具體作法。

GingerControl如何協助試算日本進口成本?

GingerControl的關稅試算工具可計算來自日本任一HTS稅則號別的完整關稅結構:最惠國基礎稅率、Section 232(含15%汽車框架稅率)、Section 122與各項處理費。國別並列比較功能可讓您即時查看日本相對於中國、越南、南韓或其他任何原產國的差異,且稅率會依日期自動調整。


就多數產品類別而言,日本的關稅負擔仍低於中國,但自2026年7月24日起,原因已不再單純:兩個原產國目前皆須負擔12.5%的強迫勞動Section 301關稅,日本的優勢僅在於不須額外負擔中國清單一至4A的7.5%至25%關稅。基本的取捨並未改變:日本的生產成本較高,也沒有自由貿易協定可以豁免基礎稅率。對於評估採購來源的進口商而言,實際結果取決於特定HTS稅則號別、最惠國稅率(決定12.5%淨稅率實際適用多少)、對應中國商品的清單一至4A稅率,以及供應商之間的價格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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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REF 1] USTR,日本國別頁面 引用資料:2025年美國自日本進口商品(1,460億美元)、貿易逆差(639億美元) 來源:日本

[REF 2] 聯邦公報,執行美日協議之14345號行政命令 引用資料:15%基準關稅、Section 232汽車稅率結構、航太豁免、追溯生效日2025年8月7日 來源:14345號行政命令 發布日期:2025年9月9日

[REF 3] 國會研究處,美國關稅與2025年美日框架協議 引用資料:15%汽車稅率、鋼鋁銅50%、民用飛機豁免、日本投資承諾(5,500億美元) 來源:IN12608

[REF 4] Covington & Burling,IEEPA關稅失效,Section 122關稅生效 引用資料:最高法院判決、Section 122的10%稅率、2月24日生效日、150天到期期限 來源:IEEPA關稅失效 發布日期:2026年2月

[REF 5] ING THINK,從IEEPA到Section 122:對亞洲的影響 引用資料:日本從關稅重整中受益有限、Section 232待遇不受判決影響 來源:亞洲關稅重整 發布日期:2026年2月23日

[REF 6] C.H. Robinson,美日協議執行情形 引用資料:CBP CSMS指引、汽車HTSUS申報代碼(9903.94.40-43)、民用飛機豁免代碼、追溯修正 來源:美日協議執行 發布日期:2025年9月17日

[REF 7] ArentFox Schiff,美日備忘錄最新進展 引用資料:汽車Section 232稅率結構、民用飛機豁免、天然資源豁免、退稅程序 來源:美日備忘錄最新進展 發布日期:2025年9月24日

[REF 8] 國會研究處,鋼鋁Section 232關稅擴大適用範圍 引用資料:2025年6月調升至50%、日本無鋼鋁豁免或配額 來源:IN12519

[REF 9] Global Trade Alert,從IEEPA到Section 122:變化內容 引用資料:Section 122以統一10%稅率取代國別IEEPA稅率、雙邊協議IEEPA條款失效 來源:從IEEPA到Section 122 發布日期:2026年2月

Chen Cui

作者

Chen Cui

Co-Founder of Ginger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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