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與飲料的HTS稅則分類:FDA、USDA與CBP指南
食品與飲料進口如何依HTS分類。掌握FDA、USDA與CBP的多機關要求、關稅配額,以及一站式了解多重法遵重點。
Chen Cui· Co-Founder of GingerControl· 閱讀約 2 分鐘
審核人: Michael Weick, LCB / CCS
Customs compliance manager with 42 years of experience (ex Subaru of America, Merck, and Motorola).
HTS哪些章節涵蓋食品與飲料進口?
HTS第1章至第24章,涵蓋進口至美國的食品與飲料,從活體動物、原糧一路到罐頭醬料、烈酒與菸草皆包含在內。與工業產品通常以材質組成決定分類不同,食品分類的關鍵在於加工程度、成分組成、製備方式及用途。一顆番茄在第7章屬於新鮮蔬菜,一旦裝罐即成為第20章產品,若再調製成調味醬則歸入第21章。正確分類不只決定你的稅率,也決定哪些聯邦機關對你的貨物具有管轄權。
主要資料來源:美國協調關稅稅則(USITC),這是分類第1至24章食品進口貨物的官方稅則規範。
FDA、USDA與CBP對食品進口的要求,如何相互重疊?
食品進口面臨的多機關審查,是其他產品類別所沒有的。CBP負責分類與課徵關稅,FDA規範食品安全與標示,USDA APHIS管制動植物產品,EPA則可能規範農藥殘留。一批進口起司,必須同時滿足所有機關的要求,只要有任一機關未過關,就可能在口岸遭扣留或沒入。
摘要: 食品與飲料進口依HTS第1至24章分類,加工程度往往是決定分類的關鍵因素。除了CBP分類,進口商還須遵循食品預先通知、USDA APHIS對動植物產品的許可要求,以及EPA的農藥殘留限量。乳製品、糖、牛肉及菸草的關稅配額,意味著稅率取決於配額額度是否還有餘裕。中國原產食品產品,還須加計Section 301關稅這一層。GingerControl的Tariff Calculator能顯示任何食品HTS稅則號別的完整關稅疊加,包括基本稅率、關稅配額稅率、Section 301及第99章規定。
最後更新:2026年4月
HTS第1至24章:完整的食品與飲料分類地圖
HTS前24章,依類別與加工程度將食品與飲料產品分門別類。掌握這套結構,是準確進行食品關稅分類的第一步。
| 章節 | 類別 | 涵蓋內容 |
|---|---|---|
| 第1至5章 | 動物產品 | 活體動物、肉類(牛肉、豬肉、家禽)、魚類/海鮮、乳製品/蛋類/蜂蜜、不可食用動物副產品 |
| 第6至8章 | 植物產品(原料) | 活體植物/花卉、新鮮/冷凍/乾燥蔬菜、新鮮/乾燥水果與堅果 |
| 第9至14章 | 植物產品(特定) | 咖啡/茶/香辛料、穀物、碾磨產品/澱粉、油籽、樹膠/樹脂、編織材料 |
| 第15章 | 油脂 | 橄欖油、大豆油、豬油、人造奶油,依來源(動物或植物)與精製程度分類 |
| 第16至18章 | 動物製品/可可製品 | 罐頭鮪魚、香腸、魚漿(第16章);糖與糖果(第17章);可可與巧克力(第18章) |
| 第19至21章 | 食品調製品 | 麵條、麵包、烘焙食品(第19章);罐頭/醃漬水果與蔬菜(第20章);醬料、湯品、混合調製品(第21章) |
| 第22章 | 飲料 | 水、果汁、葡萄酒、啤酒、烈酒、醋,依酒精濃度與基底原料分類 |
| 第23至24章 | 殘渣與菸草 | 動物飼料、食品加工業副產品(第23章);菸草及菸草代用品(第24章) |
其中的結構邏輯相當一致:較前面的章節涵蓋原料或最低限度加工的產品,較後面的章節則涵蓋調製品與加工食品。這正是多機關法遵格局的成因,原始農產品通常需要USDA APHIS介入,加工食品產品則較偏向FDA管轄。
GingerControl的HTS Classification Researcher依循GRI邏輯,在指定分類前提出釐清問題,產出以類注、章注及相關CROSS裁定為依據的稽核就緒報告。
加工程度如何改變食品分類?
加工程度,是第1至24章中最具決定性的分類變數。同一項產品在不同加工階段,可能落入完全不同的章節、稅率與機關管轄範圍。以番茄的歷程為例:
| 產品狀態 | HTS章節 | HTS稅則號別範例 | 基本稅率 | 主要負責機關 |
|---|---|---|---|---|
| 新鮮番茄 | 第7章 | 0702.00.40 | 浮動(季節性稅率) | USDA APHIS加FDA |
| 冷凍番茄 | 第7章 | 0710.80.97 | 14.9% | FDA |
| 乾燥番茄 | 第7章 | 0712.90.40 | 8.8% | FDA |
| 番茄糊/泥 | 第20章 | 2002.90.40 | 11.6% | FDA |
| 番茄醬 | 第21章 | 2103.20.40 | 6% | FDA |
觸發重新分類的關鍵門檻:
- 新鮮到冷凍或乾燥: 冷凍或乾燥通常仍留在原本章節內(蔬菜為第7章、水果為第8章),但會落入不同稅則號別與稅率。
- 原料到烹煮或調製: 超出冷凍/乾燥範圍的烹煮、裝罐或醃漬加工,會使產品移往第16、19或20章。「保存」與「調製」的區別,是常見的分類爭議來源。
- 單一成分到混合成分: 多種食品成分混合,會使分類趨向調製品章節(第16、19、20、21章),且經常需要進行GRI 3基本特徵分析。
GingerControl的迭代分類流程,在指定分類前,會詢問加工程度、烹煮方式、保存技術及成分組成,因為在第1至24章中,這些細節正是決定分類結果的關鍵。
多機關法遵:誰負責管什麼?
食品進口面臨多個聯邦機關的重疊管轄。只要有一個機關的要求未達成,就可能導致貨物遭扣留,即使其他機關的要求都已符合。
多機關要求對照表
| 要求 | 機關 | 適用對象 | 時程 |
|---|---|---|---|
| HTS分類及報關 | CBP | 所有食品進口 | 貨物到港後15天內 |
| 食品預先通知 | FDA | 所有食品(供人食用或動物食用) | 陸運2小時、空運4小時、海運8小時,須於貨物到港前完成[1] |
| 食品設施登記 | FDA | 製造、加工、包裝設施 | 進口時須為現行有效,並每兩年更新一次 |
| FSVP | FDA | 供人食用食品的進口商 | 持續性計畫,須保留相關紀錄 |
| APHIS進口許可 | USDA | 肉類、家禽、蛋類、活體動物、植物產品 | 須於出貨前取得許可 |
| FSIS查驗 | USDA FSIS | 肉類、家禽、蛋類製品 | 於進口口岸查驗 |
| 植物檢疫證明 | USDA APHIS | 新鮮水果、蔬菜、植物產品 | 須隨貨附上 |
| 農藥殘留容許量 | EPA(由FDA執行) | 所有含農藥殘留的食品 | 於邊境檢測 |
| COLA | TTB | 酒精飲料 | 須於進口前核准 |
食品預先通知依2002年反生物恐怖主義法規定,適用於所有進口至美國的食品,包括動物食品在內[1]。事先通知須在食品到港前提出,陸運2小時、空運4小時、海運8小時,且須包含FDA產品代碼、製造商/貨主資訊、原產國及預計到港資訊。事先通知不足或缺漏,將導致貨物遭拒絕入境,並由進口商自行負擔在口岸的滯留費用。
USDA APHIS管制動物產品、植物產品及活體生物的進口。主要要求包括:肉類及家禽須來自FSIS核可國家及核准廠家[2];新鮮水果及蔬菜須符合USDA FAVIR資料庫所定的植物檢疫要求[3];部分乳製品則依熟成程度及原產國疫病狀況受到限制。
什麼是關稅配額,對食品進口有什麼影響?
關稅配額(TRQ),是一種雙軌稅率機制:一定數量的進口貨物,可依較低的「配額內」稅率進口,超過配額的部分,則須依大幅提高的「配額外」稅率課稅。美國依WTO及雙邊貿易協定,對多項主要食品類別維持關稅配額[4]:
| 產品 | HTS子目(示例) | 配額內稅率 | 配額外稅率 | 配額管理機關 |
|---|---|---|---|---|
| 甘蔗糖 | 1701.14.10 | 每公斤1.4606美分 | 每公斤33.87美分 | USDA,許可制 |
| 乳製品(特定起司) | 0406.10.08 | 10% | 25%至每公斤2.269美元 | USTR分配至各國 |
| 牛肉 | 0201.30.02 | 每公斤4.4美分 | 26.4% | USTR,年度分配 |
| 菸草 | 2401.10.05 | 每公斤23.4美分(去梗) | 350% | USTR,進口許可制 |
| 花生 | 1202.42.02 | 每公斤6.6美分 | 131.8% | USDA,許可制 |
| 棉花 | 5201.00.14 | 免稅 | 每公斤31.4美分 | USDA,依銷售年度 |
| 奶粉 | 0402.10.05 | 每公斤3.3美分 | 每公斤1.104美元 | USTR,分配制 |
菸草的配額外稅率高達350%,是整部HTSUS中最高的稅率之一。關稅配額的管理,是一項時程與文件的挑戰,配額期間通常依日曆年或會計年度計算,若你的貨物到港前配額已用罄,就須負擔配額外稅率,可能使整批貨物在經濟上不再划算。
GingerControl的Tariff Calculator,會顯示任何食品或農產品HTS稅則號別適用的關稅配額稅率,包括配額內與配額外兩種情境,讓進口商在下採購訂單前,能先模擬兩種情境下的關稅成本。
混合成分產品如何分類?
混合成分食品產品,是HTS中最具挑戰性的分類問題之一。當產品含有來自不同章節的多種食品成分時,須依GRI 3判定正確分類。
常見的食品分類難題
| 分類情境 | 挑戰 | GRI適用規則 | 常見結果 |
|---|---|---|---|
| 含肉類與蔬菜的冷凍餐點 | 同時含第2章(肉類)及第7章(蔬菜)成分 | GRI 3(b):基本特徵 | 依賦予基本特徵的成分分類,通常為蛋白質成分 |
| 綜合零食(堅果、果乾、巧克力) | 成分來自第8、18、20章 | GRI 3(b)或GRI 3(c):稅則號別在後者優先 | 若無單一成分具主導地位,適用GRI 3(c),依號列最後的稅則號別分類 |
| 鹽、香辛料、糖調製而成的調味混合料 | 第9章(香辛料)、第17章(糖)、第25章(鹽) | GRI 3(b):基本特徵 | 依提供基本特徵的成分分類;可能歸入第21章的混合調味品 |
| 含燕麥、乳清蛋白與巧克力的蛋白棒 | 第4、11、18、19章皆可能適用 | 第19章章注或GRI 3(b) | 通常歸類為穀物調製品(第19章)或其他食品調製品(第21章) |
| 綜合果汁(蘋果加葡萄加莓果) | 第20章多種水果果汁混合 | 2009目涵蓋混合果汁 | 依2009.90歸類為混合水果果汁 |
| 含乳製品與咖啡的飲料 | 第4章(乳製品)與第9章(咖啡) | GRI 3(b):基本特徵 | 依成分組成,可能歸類為乳製品飲料或咖啡調製品 |
GRI 3分析,需要的不只是知道成分內容,還要知道各成分的重量比例、在產品中的作用,以及CBP過去在CROSS裁定中如何處理類似產品。GingerControl的迭代分類引擎,會特別詢問成分組成、比例及製備方式,因為混合食品產品無法只依產品名稱分類。該平台整合CROSS裁定資料,在分類流程中呈現相關先例。
Section 301與原產國:對食品進口的影響
Section 301關稅適用於為數不少的中國原產食品產品,主要落在清單一與清單三內,包括海鮮、加工蔬菜、大蒜、蜂蜜、蘋果汁濃縮液及多種食品調製品[5]。稅捐的衝擊相當可觀。以中國原產進口大蒜(HTS 0703.20.00)為例:
| 關稅層級 | 稅率 |
|---|---|
| 基本MFN稅率 | 每公斤0.43美分 |
| Section 301(清單三) | 25%從價稅 |
| 第99章對等關稅 | 依國別而定 |
| 合計 | 基本稅率加25%加對等關稅 |
對高流量、低毛利的食品進口而言,25%的附加稅足以完全侵蝕獲利,促使採購來源轉向西班牙、阿根廷、印度、越南及墨西哥等地的大蒜、海鮮及蜂蜜供應。
原產國認定進一步增加複雜度。CBP採實質轉型測試,判斷食品產品的原產國,是其最後經過實質轉型、成為新商品的地點。中國原產成分若在第三國加工,只要該加工未構成實質轉型,仍可能被視為中國原產[6]。CBP已透過防止規避及保護法(EAPA),積極調查蜂蜜、海鮮及大蒜等食品業的轉運規避手法。
GingerControl是一個貿易法遵AI平台,協助進口商、出口商與報關行進行產品分類、關稅成本模擬與政策異動追蹤。其Tariff Calculator,能顯示任何食品HTS稅則號別的完整Section 301曝險,包括橫跨200多國的並列比較,讓採購團隊能量化中國與其他來源國之間的成本差異。
食品與飲料分類常見的錯誤
食品分類錯誤,是CBP重點評估中最常見的缺失之一。以下是最常見的幾項錯誤:
一、依行銷名稱而非成分組成分類。「蔬菜脆片」可能是蔬菜調製品(第20章),也可能是澱粉類零食(第19章),取決於實際成分組成。行銷描述無關緊要,成分組成與製造流程才是決定稅則號別的依據。
二、忽略類注與章注。 例如第16章章注2規定,食品調製品只有在肉類、魚類或甲殼類含量達重量20%以上時,才歸屬第16章。低於這個門檻,產品可能屬於第21章。
三、誤用關稅配額規定。 未取得所需許可,就以配額內稅率進口,會導致關稅短繳。CBP將溯及既往依配額外稅率核定,並加計罰款。
四、未區分食品級與工業級。 明膠、酪蛋白及部分澱粉等產品,依其屬食品級(第1至24章)或工業級(第25至97章),分類方式不同。
五、忽略季節性稅率。 新鮮番茄、青椒、黃瓜及葡萄,適用會隨報關日期變動的季節性稅率。CBP適用的是報關日當天生效的稅率,而非出貨日的稅率。
常見問答
GingerControl如何處理含多種成分的食品產品?
GingerControl的迭代分類引擎,在分類前會詢問每項成分、其重量比例及製備方式。對需要GRI 3分析的產品,該平台會評估基本特徵,並呈現CBP過去對類似成分組合的相關CROSS裁定。
哪些HTS章節涵蓋酒精飲料?
所有飲料都歸入第22章。葡萄酒歸類於2204(葡萄酒)及2206(蘋果酒、清酒)。啤酒為2203。烈酒則歸入2208,並依類型再細分。GingerControl的分類引擎,會依酒精濃度、基底原料及生產方式,判定正確的子目。
GingerControl是否會考量農產品的關稅配額?
會。GingerControl的Tariff Calculator,會顯示適用關稅配額的產品,包括糖、乳製品、牛肉、花生、菸草及棉花,其配額內與配額外稅率,讓進口商能依配額是否還有餘裕,模擬兩種情境下的關稅成本,並據以決定採購策略。
食品預先通知與CBP報關申報如何相互配合?
食品預先通知與CBP報關,是兩項各自獨立、期限也不同的申報程序。事先通知須在食品到港前提出,陸運2小時、空運4小時、海運8小時;CBP報關則須於到港後15天內完成。GingerControl的預先分類研究,能協助進口商在出貨前,先辨識哪些機關對該產品具有管轄權,降低漏報及口岸延誤的風險。
GingerControl能辨識中國進口食品的Section 301曝險嗎?
可以。GingerControl的Tariff Calculator,能顯示中國原產食品產品適用的基本稅率、Section 301稅率、第99章對等關稅及所有其他適用層級。200多國比較功能,讓採購團隊能清楚看到,改從非中國來源採購後,究竟能省下多少關稅。
第7章與第20章在蔬菜產品分類上有什麼差異?
第7章涵蓋自然狀態或最低限度加工的蔬菜(新鮮、冷凍、乾燥)。第20章則涵蓋超出這個範圍、經過調製或保存的蔬菜,例如裝罐、烹煮或醃漬。這條分界,是最常見的食品分類爭議之一。GingerControl的分類引擎,會特別詢問保存方式,以將產品歸入正確的章節。
GingerControl如何協助處理新鮮農產品的季節性稅率?
GingerControl的Tariff Calculator具日期敏感度,會套用與報關日期對應的稅率。對番茄、葡萄、青椒等具季節性稅率的產品,計算引擎會自動套用該報關期間正確的稅率,而非套用單一固定的年度稅率。
USDA APHIS是否要求所有食品進口都須取得許可?
並非所有食品進口都需要APHIS許可,但許多農產品確實需要,包括肉類、家禽、活體動物,以及受植物檢疫限制的新鮮水果及蔬菜。已經過商業滅菌處理的加工食品產品,通常不需要APHIS許可,但仍受FDA監管。GingerControl的預先分類輸出結果,能辨識產品是否落入APHIS管制類別,協助進口商及早展開許可申請程序。
準備好準確分類你的食品與飲料進口貨物了嗎? GingerControl的HTS Classification Researcher,能處理第1至24章的各種複雜情況,包括加工程度、混合成分、季節性稅率及關稅配額規定,Tariff Calculator則能顯示你在任何原產國的完整關稅曝險,包括關稅配額、Section 301及第99章規定。
資料來源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依2002年公共衛生安全與生物恐怖主義準備應對法規定之進口食品事先通知」,21 CFR Part 1, Subpart I。
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驗局,「核可輸美之國家及產品清單」。
美國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水果及蔬菜進口要求(FAVIR)」資料庫。
世界貿易組織,農業協定第4.2條及附件5。關稅配額承諾建立於烏拉圭回合談判期間。
美國貿易代表署,Section 301關稅清單及聯邦公報通知(清單三適用83 FR 47974,含後續修正)。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食品產品之實質轉型認定及EAPA調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美國協調關稅稅則(2025年修訂版),第1至24章及一般註釋15(關稅配額)。
19 U.S.C. Section 1304,進口食品原產國標示要求。
最後更新: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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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完整2026年關稅疊加、應對策略及本產業常見問答,請參閱消費品與零售產業指南。

作者
Chen Cui
Co-Founder of GingerControl
Building scalable AI and automated workflows for trade compliance te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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